| 職位編號: |
50112 |
| 部門: |
教育局
|
| 組別/單位: |
優質教育基金秘書處
|
| 職位名稱: |
計劃主任 (EDB/EI/154/26)
|
| 薪酬: |
月薪101,774 元
|
| 入職條件: |
(a) 持有香港所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見註(1)及(2)];
(b) 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 [見註(3) – (6)];以及
(d) 在取得學位後,具備不少於10年的教育經驗 [見註(7)]。
|
| 註: |
(1) 計劃主任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至2026年7月6日(星期一)。
(2)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有關科目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3) 為廣周知,經本地評審的學士學位屬資歷架構第5級別。雖然資歷架構第5級別亦涵蓋其他資歷,但就是次招聘而言,只會接納學士學位資歷。有關資歷架構詳情,可瀏覽資歷架構網站 (https://www.hkqf.gov.hk) 或致電3793 3955查詢。
(4) 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5)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6)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
(7)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 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有關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8) 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學位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
|
| 職責: |
(a) 策劃及推行優質教育基金(基金)計劃;
(b) 檢討及統整基金申請的評估機制和準則;
(c) 處理基金申請及監察項目進度;
(d) 進行實地視察,及評估已完成的項目和成果;
(e) 籌辦有關基金申請的推廣活動,並提供諮詢服務;
(f) 為會議提供文書及專業支援;
(g) 監督助理計劃主任的工作;以及
(h) 執行其他獲指派的工作。
|
| 聘用條款: |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
| 福利: |
(a) 根據《僱傭條例》的規定,按適當情況,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 / 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b) 獲錄用者如圓滿履行合約、而期間一直表現理想兼行為良好,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0%。
|
| 附註: |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計劃主任 (EDB/EI/154/26)。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以電郵發送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 qefenq@edb.gov.hk。請在電郵標題註明職位名稱及教育局編號,例如 :「申請計劃主任 (EDB/EI/154/26)」。
|
| 申請手續: |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以郵寄、傳真或親身遞交的紙本申請,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有關上述空缺的資料,可按該項職位所列電話查詢。
|
| 聯絡地址: |
香港太古灣道14號4樓403室教育局優質教育基金秘書處
|
| 查詢電話: |
2123 6033
|
|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
06/07/2026 23:59:00
|
| 刊登職位報章及日期: |
明報 (2026年6月26日) 及 南華早報 (2026年6月27日及7月4日)
|
|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
GF340在線申請
|
| 發布日期 |
26/06/2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