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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职 位 空 缺 查 询 系 统
职位编号: 49129
部门: 民政事务总署 
组别/单位: 观塘民政事务处 
职位名称: 行政助理 
薪酬: 港币每月28,725元 
入职条件: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学颁发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
(2)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3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参阅注];
(3) 具备良好中英文书写及会话能力;
(4) 具备良好电脑操作知識,包括MS Word、Excel、PowerPoint及中英文文书处理;以及
(5) 具行政或政府/公共机构相关工作经验的申请人可获优先考虑。 
注: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课程乙) C级成绩,在行政上会被视为等同2007年或之后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第3级成绩。 
职责: (1) 负责一般行政及管理工作,例如:资源管理、系统及档案管理、项目计划的筹备、统计资料的蒐集和分析、报告书汇编等 ;
(2) 负责回答一般市民的查询 ;
(3) 协助办公室运作,包括撰写和拟备会议纪录和资料文件、统筹会议和活动所需的辅助安排以确保顺利进行、与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团体联络 ; 以及
(4) 在有需要时执行其他职务(例如选举相关事务)。 
聘用条款: (1) 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款受聘,合约期为不多于10个月;以及
(2) 受聘人或需要超时工作及在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工作。 
福利: (1) 按照《雇佣条例》的规定,视乎情况给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产假和疾病津贴;以及
(2) 受聘人如在合约期内一直表现理想且行为良好,当合约圆满结束后,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連同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5%。 
附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b)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c)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申请人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申请人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d)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e)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申请人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申请人,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申请人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f)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 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 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www.csb.gov.hk 内的“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述 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1) 申请表格[通用表格第340号(7/2023修订版)]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咨询中心或勞工处各就业中心索取,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网站(http://www.csb.gov.hk/)下载。
(2) 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
(3) 申请表格填妥后,须連同学歷的副本,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邮寄或亲身送交下述联络地址。请在信封面注明"申请行政助理职位"。
(4) 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申请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请确保已为邮件支付足够邮资。邮资不足的邮件,一律会由香港邮政处理,且申请将不被接纳。如亲身递交,请于截止申请日当天下午六时前送达下述联络地址。逾时递交、资料不全或没有夹附相关证明文件的申请将不获考虑。
(5) 应征者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八至十个星期内收到通知。应征者如未获邀参加面试,可视作落选。 
联络地址: 九龙观塘观塘道392号创纪之城6期21楼观塘民政事务处 
查询电话: 2171 7425 
截止申请日期(日/月/年) : 25/04/2025 18:00:00 
部门网址: http://www.had.gov.hk/
经互联网递交申请: 不适用 
发布日期 15/0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