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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職 位 空 缺 查 詢 系 統
職位編號: 48648
部門: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組別/單位: 婦女及家庭事務部 
職位名稱: 文員 
薪酬: 每月17,200元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在香港中學會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考獲五科第2級/E級或以上成績(包括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及數學科) [註(1)及(2)],或具同等成績;
(b) 熟悉電腦操作,例如應用文書處理、試算表和簡報軟件[註(3)];以及
(c) 具備至少兩年全職文書工作經驗,有在政府部門/公營機構的相關工作經驗者佔優。

證明文件:申請人必須在截止申請日期前,提交完整的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證明他們已獲得符合上述入職條件的學歷和工作經驗。倘若申請人未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將不獲受理。 
註: (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2級成績。
(3) 申請人或須參加中文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測驗及一般商業電腦軟件(包括Microsoft Office Word及Excel)應用知識測驗(「技能測驗」)。申請人可在申請表格的專業資格欄位註明電腦軟件知識及中、英文打字速度。
(4) 申請人獲邀請參加技能測驗或招聘面試,並不表示其已符合此職位的入職條件。
(5)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發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有關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職責: (a) 履行一般文書職務,包括資料輸入、存檔、收發文件、採購和財務相關工作;
(b) 提供行政支援,包括管理會議和工作日程、負責會議的後勤安排,以及與各機構聯絡及協調;
(c) 處理撥款申請,包括審核申請、輸入資料和跟進申請;
(d) 回覆公眾查詢及投訴;
(e) 為婦女及家庭事務部的有關活動提供支援;以及
(f) 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 註:主要工作地點為黃竹坑/灣仔或金鐘,而實際工作地點將按局方的運作需要作出安排。獲錄用者可能需要不定時和逾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六和周日工作),以及間中在戶外工作。 
聘用條款: 獲錄用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聘用條款聘用,合約為期24個月。 
福利: 倘受聘人在合約期內的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維持在高水平,且令人滿意,在合約結束時,將可獲發一筆約滿酬金。該筆約滿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計算,金額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內所得底薪總額的10%。除法定假日外,受聘人可享有12日有薪年假、產假和疾病津貼。有關詳情將在受聘時再行確定。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政府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在聘用人手方面會致力消除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不論是否殘疾或懷孕,也不論其性別、婚姻狀況、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為何,均可應徵本欄內的職位空缺。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受聘人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不屬於公務員,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調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再作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中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和/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只要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即可獲邀參加面試/筆試。
(g) 持有本港以外學院/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 
申請手續: 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證明文件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4樓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遞交申請的日期會以信封上的郵戳日期為準)。請勿遞交任何證明文件的正本。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員(婦女及家庭事務部)職位”。申請人如以郵遞送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清楚印有或寫上正確的地址,並貼上足夠郵資,以免郵遞失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

有關申請倘逾期遞交或資料不全,將不獲受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6個星期內接到通知。申請人倘沒有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論。 
聯絡地址: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4樓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查詢電話: 3845 4594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8/11/2024 18:00:00  
經互聯網遞交申請: 不適用 
發布日期 11/1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