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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 府 职 位 空 缺 查 询 系 统
职位编号: 48049
部门: 教育局 
组别/单位: 教育统筹委员会及策划分部 
职位名称: 助理经理 (EDB/ECP/219/24) 
薪酬: 月薪34,060元 
入职条件: (a) 持有香港所颁授的学士学位,或具备同等学历;
(b) 符合语文能力的要求,即在综合招聘考试两张语文试卷(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取得二级成绩,或具备同等成绩[见注(ii)];
(c) 中英文良好;
(d) 拥有良好的沟通技巧,能操流利英语、普通话或其他语言者优先;
(e) 于取得上述学历后具备最少3年全职行政工作经验及拥有良好工作记录;
(f) 具备客户服务或管理津贴计划的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g) 具备在学校、公营机构或政府部门/决策局的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h) 具备一般商业电脑软件(Microsoft Office Word及Excel)的应用知识;以及
(i) 能独立执行职务及解决问题。
[备注︰此职位男女均可申请。] 
注: (i) 助理经理职位的申请日期为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至2024年5月9日(星期四)。
(ii) 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及英文运用试卷的成绩分为「二级」、「一级」或「不及格」,并以「二级」为最高等级。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中国语文及文化、中国语言文学或中国语文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中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香港中学文凭考试英国语文科「第5级」或以上成绩;或香港高级程度会考英语运用科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级或以上的成绩,会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学术模式整体分级取得6.5或以上,并在同一次考试中各项个别分级取得不低于6的成绩的人士,在IELTS考试成绩的两年有效期内,其IELTS成绩可获接纳为等同综合招聘考试英文运用试卷的「二级」成绩。IELTS考试成绩必须在职位申请期内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iii) 申请表格填妥后,须连同学历的副本,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邮寄或亲身送交下述地址。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申请,申请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如亲身递交,请于截止申请日期下午六时前送交下述地址。请在信封面注明所应征的职位。 
职责: (a) 处理学生津贴的申请,包括资料核实、处理特殊个案、及进行抽样检查等;
(b) 处理来自申请人、学校和公众有关学生津贴的查询和投诉;
(c) 协助与有关决策局/部门和学校联络,处理申请和发放学生津贴,包括安排分发和收集表格,并为其资讯科技系统优化进行用户验收测试;
(d) 协助拟备/更新有关津贴计划的学校通函和申请指引、及准备/更新有关宣传活动的相关文件和内部参考资料(例如工作指引、简介、报告、会议记录等);
(e) 协助举办简介会,并为与相关决策局/部门/分部的会议提供支援;
(f) 执行行政支援及由上级指派的其他工作;以及
(g)可能须不定时工作。 
聘用条款: 获录用者将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件聘用,合约期1年。 
福利: (a) 根据《雇佣条例》的规定,按适当情况,可享有14天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产假/侍产假及疾病津贴。
(b) 获录用者如圆满履行合约、而期间一直表现理想兼行为良好,可获发约满酬金。该笔酬金,连同政府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的规定为受聘人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所作的供款,将相等于合约期所得底薪总额的10%。 
附注: (a) 申请人须在申请表格上清楚注明职位编号及职位名称,例如:助理经理 (EDB/ECP/219/24)。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c)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d)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e)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f)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g)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 (h)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述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 [即G.F. 340 (Rev. 7/2023)] 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 下载。申请书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下列查询地址(九龙观塘观塘道410号观点中心10楼1001-3室教育局教育统筹委员会及策划分部学生特别支援组观塘办事处)。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局,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六至八个星期内接到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有关上述空缺的资料,可按该项职位所列电话查询。 
联络地址: 九龙观塘观塘道410号观点中心10楼1001-3室教育局教育统筹委员会及策划分部学生特别支援组观塘办事处 
查询电话: 3850 2040 
截止申请日期(日/月/年) : 09/05/2024 18:00:00 
刊登职位报章及日期: 明报 (2024年4月26日) 及 南华早报 (2024年4月27日及5月4日) 
经互联网递交申请: 不适用 
发布日期 26/0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