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简体 | 繁體
政 府 职 位 空 缺 查 询 系 统
职位编号: 48203
部门: 教育局 
组别/单位: 专业发展及培训分部 
职位名称: 兼职高级项目发展统筹主任(学校领导及专业发展) (EDB/PDT/279/24) 
薪酬: 时薪582元 (每月需工作共70小时,实际工作时数按工作需要而定。) 
入职条件: (a) 持有香港所颁授的学士学位及香港专上教育机构所颁授的教育证书,或具备同等学历;持有与教育相关的高级学位者优先;
(b) 于取得学士学位后,具备不少于10年与教育相关的工作经验,其中最少3年在本地公营小学/中学担任副校长或校长的经验;
(c) 具备优良的中、英文写作能力及良好的英语、广东话和普通话口语能力;
(d) 具备培训本地教师及/或校长的知识;
(e) 熟识香港教育系统和现行教育政策及全球教育趋势;
(f) 具备良好的分析能力、项目管理及协作能力;以及
(g) 有承担,能独立及于团队中按指示工作。 
注: 为广周知,经本地评审的学士学位属资历架构第5级别。虽然资历架构第5级别亦涵盖其他资历,但就是次招聘而言,只会接纳学士学位资历。有关资历架构的详情,可浏览资历架构网站(https://www.hkqf.gov.hk)或致电3793 3955查询。 
职责: (a) 推广T-标准+,规划并发展推行策略及培训模式,以提高教师专业角色、职能及营造专业发展文化;
(b) 设计及发展T-标准+教师培训资源;
(c) 筹办教师专业发展课程;
(d) 就校长培训及促进学校领导在香港、内地及其他国家进行专业交流及协作提供专业支援;
(e) 担任内地学习团的团长/团员,在学习团期间引导参加者进行专业学习和反思;以及
(f) 执行其他获指派的职务。 
聘用条款: 获录用者将会按非公务员合约条件聘用,合约期1年。 
附注: (a) 申请人须在申请表格上清楚注明职位编号及职位名称,例如:兼职高级项目发展统筹主任(学校领导及专业发展) (EDB/PDT/279/24)。(b) 除另有指明外,申请人于获聘时必须已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c) 作为提供平等就业机会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业方面的歧视。所有符合基本入职条件的人士,不论其残疾、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年龄、家庭岗位、性倾向和种族,均可申请本栏内的职位。 (d) 非公务员职位并不是公务员编制内的职位。应征者如获聘用,将不会按公务员聘用条款和服务条件聘用。获聘的应征者并非公务员,并不会享有获调派、晋升或转职至公务员职位的资格。 (e) 入职薪酬、聘用条款及服务条件,应以获聘时之规定为准。 (f) 如果符合订明入职条件的应征者人数众多,招聘部门可以订立筛选准则,甄选条件较佳的应征者,以便进一步处理。在此情况下,只有获筛选的应征者会获邀参加招聘考试╱面试。 (g) 政府的政策,是尽可能安排残疾人士担任适合的职位。残疾人士申请职位,如其符合入职条件,毋须再经筛选,便会获邀参加面试╱笔试。在适合受聘而有申报为残疾的申请人和适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请人当中,招聘当局可给予前者适度的优先录用机会。有关政府聘用残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关措施载列于《用人唯才:残疾人士申请政府职位》的资料册内。申请人可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参阅该资料册,网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内的 "公务员队伍的管理-聘任"。(h) 持有本港以外学府╱非香港考试及评核局颁授的学历人士亦可申请,惟其学历必须经过评审以确定是否与职位所要求的本地学历水平相若。有关申请人须邮寄修业成绩副本及证书副本到下述查询地址。 
申请手续: 申请表格 [即G.F. 340 (Rev. 7/2023)] 可向民政事务总署各区民政事务处民政咨询中心或劳工处就业科各就业中心索取。该表格也可从公务员事务局互联网站(https://www.csb.gov.hk) 下载。申请书须于截止申请日期或之前送达下列查询地址(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6楼教育局专业发展及培训分部行政组)。为避免邮件过期或未能成功派递,在投寄前请确保信封面已清楚写上正确地址及已贴上足够邮资。所有邮资不足的邮件将不会派递至本局,并会由香港邮政按情况退还寄件人或销毁。申请人须自行承担因未有支付足够邮资而引致的任何后果。新版本的政府职位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请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后展开招聘的政府职位,必须以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递交申请。如申请人递交了旧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门/职系会要求申请人重新填写新版本的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并在七日内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请人在指定限期内未能重新递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请书G.F. 340 (Rev. 7/2023),其申请将不获处理。申请人如获选参加面试,通常会在截止申请日期后约六至八个星期内接到通知。如申请人未获邀参加面试,则可视作经已落选。有关上述空缺的资料,可按该项职位所列电话查询。 
联络地址: 香港添马添美道2号政府总部东翼6楼教育局专业发展及培训分部行政组 
查询电话: 3509 7562 
截止申请日期(日/月/年) : 04/07/2024 18:00:00 
刊登职位报章及日期: 明报 (2024年6月21日) 及 南华早报 (2024年6月22日及29日) 
经互联网递交申请: 不适用 
发布日期 21/06/2024